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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64号
时间:
2008年6月11日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龙岩咸酥花生、新兴香荔、西牛麻竹笋、彭州大蒜、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岩咸酥花生、新兴香荔、西牛麻竹笋、彭州大蒜、临泽小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龙岩咸酥花生
(一)保护范围。
龙岩咸酥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咸酥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划定产地范围的请示》(龙新政综〔2007〕10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龙岩咸酥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新兴香荔
(一)保护范围。
新兴香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兴香荔地理标志产地范围的函》(新府发〔2007〕2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太平镇、东成镇、簕竹镇、车岗镇、六祖镇等6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新兴香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西牛麻竹笋
(一)保护范围。
西牛麻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西牛麻竹笋产地范围的函》(英府函〔2007〕2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英德市内低丘陵坡地,范围在东经112°45′至113°55.1′,北纬23°50′至24°33′。
(二)专用标志使用。
西牛麻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英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彭州大蒜
(一)保护范围。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彭府〔2006〕1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彭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临泽小枣
(一)保护范围。
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请示》(临政字〔2007〕86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批复》(张政发〔2008〕3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张掖市临泽县全境以及甘州区沙井镇,高台县南华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临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龙岩咸酥花生、新兴香荔、西牛麻竹笋、彭州大蒜、临泽小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龙岩咸酥花生质量技术要求
2. 新兴香荔质量技术要求
3. 西牛麻竹笋质量技术要求
4. 彭州大蒜质量技术要求
5. 临泽小枣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2008年第6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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